2018年9月16日星期日

改名條件



  1。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監改名督下

  2。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

  3。理由要充分

  4。本人要承諾改名命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

  5。16周歲以後,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

 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,不得變更姓名。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,原姓名作為“曾用名”備查公司命名。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,通過蓋嬰兒命名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,當然要帶戶口簿。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,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,現名是什麼。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。

  具體的程序是: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,領取申請表格,並提供所需新生兒命名資料,經審批後即可改名。

  另外要提醒的是,個人改名一定要慎重,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、社保、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,若處理不好,也會產生許多麻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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